會議紀錄 » 第七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

出席會議會員:
出席理事:邱益主、張銘和、黃惠爭、蔣政良、林佳瑢、趙澤恕、楊善文、陳鈺龍、藍 聰信、黃楠昌、黃財福等11人。
監事:王法治、蘇青山、邱正良、江錦霞等4人。
會議內容:
(一)、工作報告
1.會籍管理:公會會員家數,原為102家,惟潮州高峰房屋(034)於98年01月19日申請終止備查核准,本會現今會員家數實際為100家(不含安家房屋)
3.會員服務情形:
讫教育訓練:第57期營業員培訓、營業員複訓、經紀人換證教育訓練(假日班)已98年2月7日開訓,2月15日結訓,共計受訓14人。58期(假日班)招生廣告宣傳單,將於本次會議紀錄寄出時一併寄發至會員公司處。
岂生日蛋糕:本季會員生日蛋糕宅配-10月份計12家。
11月份計 5 家。
12月份計10家。

财大會紀念品送交:本次會員大會尚未領取紀念品之會員公司,除已於會後以
傳真函方式特別通知會員應於6月底前領取外,總幹事亦利用會務工作洽公
之便將紀念品送達至會員公司處。

4.違法業者查報工作:
(1)違法營業單位、個人。
(2)未盡合法會員。
(3)資格瑕疵會員。
5.重要會務、法規宣導:
(1)省聯會(團體、個人)會費繳納。
(2)98年會員常年會費繳納。
(3)督促所屬會員張貼合法經紀業者認證標章。
(4)督促所屬會員確保廣告內容真實避免消費爭議。
(5)98年1月15日全聯會召開記者會說明—反對推行「雙地政士」制度及
實施 「農地銀行」政策。
(6)有效結合運用異業資源。
6.其他工作情形聯誼活動、喜慶弔唁、出席會議等內容請參閱工作日誌。
7.公文收、發情形:本季收文計 30 件,發文 9 件。
8.下季工作執行重點:
(1)預計3月17日舉辦98年第一次公益講座(洪佰松老師--地理風水講座)
(2)執行理事長隨機交辦事項。
(3)遵行理監事會決議。
(4)持續辦理公會一般例行性業務。
(二)、財務報告:
(1)本會(97年10-12月及98年1月份)經費總收入為:240,309元。總
支出為:492,173元。上期結餘為:555,150元收支相抵扣後,總計公
會目前經費結餘為新台幣:303,286元整。詳細內容請各位理監事 參閱97年10-12月及98年1月份財務收支、分類報告。
(2)本次97年會員大會(第七屆第二次)召開已於98年1月6日假瑞光路-
紅館餐廳舉行完畢,所花經費總共:新台幣91,480元整。

捌、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邱理事長 益主
案 由:97年10-12月份(第四季)財務收支明細報告案。
說 明:本會97年10-12月份財務收支明細,詳細請參閱【附件十二】。
辦 法:若無意見請鼓掌通過,會後呈報主管機關核備。
決 議:鼓掌通過。


提案二、
提案人:邱理事長 益主
案 由:98年1月份財務收支明細報告案。
說 明:本會98年1月份財務收支明細,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十二】。
辦 法:若無意見請鼓掌通過,會後呈報主管機關核備。
決 議:鼓掌通過。

提案三、
提案人:王常務監事法治
案 由:98年預算編列部分增修案,請討論。
說 明:當初97年12月23日第四次理監事會議審議編定98年預算時,因為一時 不察沒有注意到辦公費項目下之科目,雜支預算金額與業務費項下其他業務費金額與將來實際支出金額有顯而易見的差距,為亡羊補牢建請即刻修訂上述預算科目金額,以求財務經費有效編列,會務工作落實執行。
辦 法:建請將科目雜支預算金額由目前0元增加為6,000元;其他業務費預算金額由10,000元改為100,000元;前兩項經費來源由準備金項目編列,原金額301,887元修正為205,887元。
決 議:通過增修案。

提案四、
提案人:邱理事長益主
案 由:會員常年會費繳納方式革新案,請討論。
說 明:本會98年常年會費收繳方式,多年來不外是以各家金融機構匯款;再來便是由會員親自到公會辦公室繳納;或是由會務人員聯絡會員後再約定時間到府收取。其實上述方法真正研究起來都不具有經濟效益且不符便利、快速原則。如今的電腦網際網路發達時代,應該要有全新便捷的新思維與新做法。
辦 法:1.現今4大連鎖超商在台灣不管是大街小巷,還是山上海邊,到處都看得見,尤其因為是24小時服務營業,因此它所帶來的便利性無庸置疑。故而如以坊間4大連鎖超商為繳款窗口,除較為各家金融機構便利外,另外各位會員匯款手續費亦較為減少;而本會在成本負擔方面,第ㄧ年約需1,900元(開模1,500元、印刷每張3元×100家、運費100元),第二年起就減少開模費用只要大約400元。
2.由各會員公司簽立轉帳同意書,並設定轉帳日期,授權給玉山銀行辦理轉出帳戶及匯入手續。此方法可免除會員舟車奔波,抽籤排隊等候之苦。上述請各位理監事討論議決。
決 議:請王常務監事與總幹事就執行內容與玉山銀行洽辦。

提案五、
提案人:王常務監事法治
案 由:有關資格瑕疵會員及未盡合法會員後續處理案,請討論。
說 明:在總幹事工作報告當中各位理監事,相信應該明白有關資格瑕疵會員及未盡合法會員公會宣導的情形,但如果前述當事人若是置之不理,屆時公會該要如何應對,我們應該繼續討論並完成決議,以利會務執行及建立慣例,蔚成爾後圭臬以便遵循。
辦 法:提請各位理監事討論。
決 議:就相關資格瑕疵會員及未盡合法會員資料行文呈文縣府主管機關。另決議擇期請見地政處長,交由總幹事連絡安排。

提案六、
提案人:陳理事 鈺龍
案 由:理監事聯誼公約-違反公約2,000元公基金不交者進行討論。
說 明:至於,奠儀500元也有部份理監事不交,那對於聯誼公約規定違約,希望有處罰方案。
辦 法:對於不繳交2,000元公基金者,以後當事人之親屬如有去世,公會將不再對違反規約者,主動寄發訃文,通知各理監事。

決 議:鼓掌通過。

提案七、
提案人:陳理事 鈺龍
案 由:合法經紀業者認證標章,要在每年度元月5日前發給業者。
說 明:因為認證標章有印有效年月日,每家業者繳費時間日期不定,從元月到12月都有,如有繳交時才發給標章,那每年12月份才繳交,而公會最後催繳收齊的業者再發給標章,那也無意義了。
辦 法:希望公會以去年度有繳交會費的合法業者,於年度元月份發放,要跟業者收費也較有理由。如遇中途停業者,公會要主動收回標章,要先給業者核發標章,業者才有賺錢繳交公會。
決 議:請法規小組研究其適法性,於下次理監事會中提報。

提案八、
提案人:張副理事長銘和
案 由:建請全聯會提供屏東現有登錄之營業員證照資料,依據全聯會提供之資料,建議公會依營業員證照到期先後通知證照持有人,並傳達公會教育訓練開課訊息,開闢財源。
說 明:現今不動產市場營業員證照過期仍未依規定參加複訓,公會可依全聯會提供之營業員證照資料做追緃並通知複訓,藉此增加收入。
※營業員到期不願上課未有罰則,是否有處理方法?
辦 法:一、有效期限到期前通知持照人參加複訓。
二、另未持有證照之營業員,會員公司應主動提供受訓訊息,直至持有合法證照,以確保交易安全及維護公司經營品質,公會是否可行文會員公司,告知不得僱用非法無證照之營業員。
決 議:會後行文全聯會,請求提供本縣轄境區域內營業人員個人受訓資料,以便及時通知當事人按時參加複訓;並適時做法令宣導。


提案九、
提案人:張副理事長銘和
案 由:不景氣下為開闢更多財源,可留意政府單位公開招標之營業員訓練 課程招標計畫,藉由競標、承攬業務增加財源。(勞委會與退輔會)
說 明:每年政府單位會藉由舉辦職能課程,來提升社會新鮮人、失業族群及弱勢團體之競爭力,公會已承辦營業員訓練多年之經驗,應把握良機,備齊該有之條件、文件資料等以便因應。
辦 法:請會務人員留意政府單位公開招標之營業員訓練課程計畫,以公會承辦營業員訓練多年之經驗,藉由競標途徑增加公會更多收入,若經由競標機制而承接到訓練業務,應給予會務人員此項訓練業務執行之獎金以資鼓勵,獎金制度請各理監事集思廣益,或有更合適之方案辦理。
決 議:請會務人員特別注意政府或其他相關單位招標活動訊息,提供理事會研議參加競標。



玖、臨時動議:
1.提案人:黃副理事長 惠爭 附議:蘇監事 青山
案 由:會員公司合法資格自我檢查案。
說 明:為建立優質業者形象,提高服務水準,加強保護消費者權益,保障消費安全,公會應當積極要求會員自律,並請求會員配合辦理。
辦 法:請公會就業者合法條件(積極要件),例如:公司營登證號、25萬元保證金、公司專屬經紀人、公司所屬營業人員資格(證書逾期與否)提出篩檢統計,並於下次會議中提出報告。
決 議 :請會務人員會後開始著手清查、造冊。於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中提出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