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錄 » 第七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出席會議會員:
出席理事:邱益主、楊美華、張銘和、黃惠爭、藍聰信、丁維東、蔣政良、邱奕勝、楊善文、林佳瑢、趙澤恕、林芳英、黃財福、黃美惠等14人。
監事:王法治、邱正良、江錦霞、等3人。
會議內容:
(二)、財務報告:
本會98年6-9月經費總收入為:$435,945元。總支出為:$290,379元。收支相抵扣後,公會至98年9月底止經費結餘總計為新台幣:397,816元整。詳細內容 請各位理監事參閱98年6-9月份財務收支、分類報告。請看【附件一,第14-23頁】上述報告報告事項內容無異議。

柒、討論提案:
提案一
提案人:邱理事長 益主
案 由:98年6-9月份財務收支明細報告案。
說 明:本會98年6-9月份財務收支明細【附件一,第14-23頁】。
辦 法:各位理監事若無異議請鼓掌通過。
決 議:鼓掌通過。

提案二
提案人:邱理事長 益主
案 由:98年會員大會召開事宜,請討論
說 明:有關98年度會員大會召開應事先討論準備事項包括 1.召開日期、時間。
2.召開地點。3.紀念品價購。4.各項工作小組編組。
辦 法:提請理監事討論,而後99年度工作計畫方可制定執行。
決 議:1.會員大會召開日期:99年1月21日(四)時間另行通知。
2.召開地點:經表決選定屏東市瑞光路三段126號粵滿樓美食
737-8986(近瑞光夜市)惟大會預算支出應控制在14萬元內。
3.紀念品價購:經討論選定採購防水兩用(肩提)式公事包,會後請會務
人員聯絡廠商提供樣品,留待下次臨時理監事會研議。
4.各項工作小組編組:委請會務人員依前例編定,至下次臨時理監事會提報。
提案三
提案人:邱理事長 益主
案 由:99年度工作計畫書制訂案。
說 明:有關99年度會務工作計劃書編定,建議內容請參閱【附件三,第27-29頁 】。
辦 法:提請各位理監事討論。
決 議:鼓掌通過。
提案四
提案人:邱理事長 益主
案 由:99年度經費歲入(出)預算表,請研議。【附件二,第24-26頁】。
說 明:本會99年度各項經費科目歲入(出)編列。
辦 法:提請理監事討論並建議併同【提案七】一起討論。
決 議:同意併【提案七】一起討論。
提案五
提案人:邱理事長 益主
案 由:本會經費科目增修案,請審議。
說 明:某些因素為業務需要須預先支出(或收入)時,依照現今編列科目類別,卻無法尋得適當科目核銷(或入帳);又因應目前週遭事物發展,有許多新事物目前公會所編列的科目類別不足以入賬核銷結報。
辦 法:懇請各位理監事就此一問題提出討論。
決 議:日後若有類似科目之外大筆經費支出,可以增加當月零用金額度以應支出,不需增修經費科目。

提案六
提案人:王常務監事 法治
案 由:本會章程修正案,請研議。【附件四,第30頁】。
說 明:本會章程第15條第3項各款針對有關停權以及停業之樣態,並無明確規範, 以致在執行面上,招受許多會員質疑,影響會務運行甚巨。
辦 法:提請理監事討論。
決 議:請法規委員會研議章程修正具體意見,提報於1月7日臨時理監事會再議。
提案七
提案人:邱理事長 益主
案 由:屏東商業技術學院與本會就教育訓練(營業員、經紀人)課程聯合開班事由,請研議。
說 明:屏東商業技術學院賴碧瑩教授表明希望與本會就教育訓練(營業員、經紀人)課程聯合開班,達成產學合作擴大利基之意。
辦 法:提請理監事們就此事可否提出討論。
決 議:因牽涉太廣第四與本案停止討論留待1月7日臨時理監事會再議,並請教育 訓練委員會聯繫屏東商業技術學院賴碧瑩教授,商議適當時間由公會邱理事 長率相關幹部拜會賜教。
提案八
提案人:邱理事長 益主
案 由:本會「金仲獎楷模」表揚選拔辦法制定案,請研議。
說 明:每年一次的金仲獎楷模表揚大會,是我不動產仲介業的年度重大盛事。以往各縣市公會於有限名額內遴選條件資格符合之經紀人員,呈報全聯會(評選委員會)參加甄選表揚。斯時評選條件幾乎是為大都會區或是連鎖強勢品牌量身訂做,換言之我們小縣及自有品牌就處於劣勢,受表揚機會就以上述區域較為多(故而本會及其他小會皆無人員報名)。直至全聯會發覺此一現象,驚覺失策方於第五屆變更遴選條件放寬限制。現由各地方公會依自身相關評選程序(規定),經評選後產生人選(名額仍由全聯會律定)備妥必要文件資料裝飾成冊提報全聯會(評選委員會)參加全國性甄選,本會才開始報名參加。以往各屆報名人數都不足,還得由理監事們之間協調拜託報名,而今年報名時卻發生參選各組名額都有超出的情形,以致最後須由邱理事長主持召開協調會後才圓滿完成報名。今年如此但明年又復如何呢?!然為未雨綢繆,防微杜漸,故應儘速制定本會「金仲獎楷模」表揚選拔辦法,以利將來會務運行順暢。(*區分經紀人及營業員兩組,本會每組各兩名,各縣市公會名額端視營業保證基金繳存比率多寡)。
辦 法:提請理監事們就此研擬遴選辦法。
決 議:日後有關「金仲獎楷模」表揚選拔以下列方式為之:
1.先前已經表揚過的營業員或經紀人其所屬公司 年內不得再申請參加評選審核會議。
2.各組人數報名若未超出規定名額,則全數呈報全聯會,不需召開選拔審核會議。
3.若報名的各組人數超過,則由理事長委請會務發展委員會及四大 工作會主委共同編組召開「金仲獎楷模」表揚選拔審核會議。若其中有所屬員工參選,則該委員應為避嫌而退出選拔審核會議。
* 註:理事長閱覽本紀錄時發覺本案決議顯有瑕疵,將影響日後本辦法之執行,決議一同留置於1月7日臨時理監事會再議。
提案九
提案人:張副理事長 銘和
案 由:為節省本會經費支出,建議每年舉辦會員大會同時,一併舉辦年終尾牙聯誼晚會,使會員大會更添生氣。
說 明:公會與會員們可利用會員大會及年終尾牙聯誼晚會同時,做意見交流及 情誼之維繫,可用最少之經費,達到最溫馨之效用。
辦 法: 1.舉行會員大會之外,會後可安排年終尾牙抽獎,獎項部分請民意代表、 立委及顧問捐贈取得。
2.會員公司有表演節目,也可排入娛興節目熱絡氣氛,使會員參與公會活 動率提升。
3.尾牙聯誼,會員公司以2人參加為限,第三人則酌收300-400元,活動 辦法提請理監事研議。

決 議:同意本年度大會與今年尾牙一併舉行;第3點修改為會員公司以1人參加 為限,若攜伴參加亦歡迎,餘條文刪除。
捌、臨時動議 (無)
玖、自由發言 (無)
拾、散 會(18:00)